21 分制桌球規則

    2001 年以前,桌球規則採用 21 分制,採三局兩勝制。每局比賽中,率先達到 21 分的選手獲勝。如果雙方都達到 21 分,則必須爭取賽點,直至得分領先對手至少 2 分為止。

    歷史背景和規則變更 2001 年 9 月 1 日,國際桌球總會 (ITTF) 將桌球單局比賽的分數從 21 分制改為 11 分制,旨在縮短比賽時間,使比賽更緊湊有效率。同時,兩局三勝制也改為三局五勝或四局七勝制。

    規則變更的影響 此規則變更對桌球比賽產生了重大影響。首先,比賽時間明顯縮短,選手需要更快進入狀態並保持專注。其次,11 分制使比賽更加激烈緊湊,提升了觀賞性。

    桌球比賽 是深受全球歡迎的球類運動,你需要透過攻擊、對抗和防守來得分。